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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金融知识普及月】珍惜一生血汗,远离非法集资
2022-09-28 19:05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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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养老服务”非法集资骗局


近期,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“养老服务”“健康养老”等名义,以“高利息、高回报”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,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,存在重大风险隐患。

01

提供“养老服务”

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,以办理“贵宾卡”“会员卡”“预付卡”、预交“养老服务费用”等名义,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、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。


02

投资“养老项目”

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、加盟、入股养生养老基地,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、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,通过返本销售、售后返租、约定回购、承诺高额利息、“私募基金”等形式非法集资。


0

销售“老年产品”

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,采取商品回购、寄存代售、消费返利、免费体检、免费旅游、赠送礼品、会议营销、养生讲座、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、诱导老年群体,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。



04

宣称“以房养老”

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打着“以房养老”的旗号,通过召开推介会、社区宣传等方式,诱使老年人签订“借贷”或者变相“借贷”“抵押”“担保”等相关协议,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,再将资金购买其“理财产品”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。


【案件警示】


对参与非法集资人

法律不保护,政府不买单

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,由参与者自行承担,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,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。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,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,所受损失不得要求政府、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。


对非法集资人

触犯刑法

《刑法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: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3-10年有期徒刑;集资诈骗罪: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5-10年有期徒刑,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。


对中间人、介绍人

共犯风险

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,从中收取代理费、好处费、返点费、佣金、提成等费用,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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